2018-11-07 13:25

〔記者林國賢/雲林報導〕救國團雲林縣團委會建築年底將交還雲林縣政府,縣府表示,該建築將做為社口社區活動中心,並串連籽公園、雲林溪親水空間,打造親民的公共空間。

雲林縣救國團現有地為救國團於1976年向縣府承租,2006年縣府執行籽公園城鄉新風貌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計畫,終止租用契約並要求返還,但遭救國團拒絕,縣府提起訴訟,2015年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博客來網路書店,救國團須拆屋還地。

縣府新聞處長張凱傑指出,今年8月救國團將位於斗六市府前街建物登記為縣府,但救國團新址尚未完備,無法依原先協議在10月底前完成搬遷騰空返還,經協調延至12月底前返還。

縣長李進勇表示,該棟建築為公共財,理當回歸大眾使用,整體發展評估與地方居民意見,規劃作為社區活動中心,甚至未來設立長照相關據點等,以提高空間及設備之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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